首頁 優質古風探案文·寶藏合集(共11冊)

第一回 痕跡檢驗篇

第一話 指紋

人類知道指紋的時間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在西安半坡遺址中出土的六千多年前的陶器上,就發現了指紋。在考古發掘中出土的陶器、青銅器上所刻的雲雷紋,就是參照指紋繪製而成的。既然指紋那麽早就被古人注意到了,那麽在源遠流長的曆史長河中,必定會有人去研究指紋。

中國是世界公認最早對指紋進行利用的國家。在美國芝加哥的菲爾特博物館中,一枚中國古代的泥印在此靜靜保存著,這枚印正麵刻有主人的名字,反麵則留下了一根拇指的印痕。

這枚罕見的泥印被製作成型的時間,距今足有兩千多年,可以算作目前人類發現的最古老的指印印泥之一。自然,這枚指印在這裏代表著“印主自己”。

《後漢書·誌第九·祭祀下》曰:“嚐聞儒言,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奸萌。”

在三皇時代,人們沒有使用文字,於是便采用結繩的方法來記錄事務。直到五帝時,才產生了文書憑證。到夏、商、周時期,習俗教化、雕繪文字越來越豐富,而弄虛作假、偽裝假冒之事也越發多見起來,於是有了璽印,目的是防範作奸違法之舉。

時間來到秦漢,此時封泥製已普遍盛行起來,人們書寫在竹簡、木牘之上,這樣寫成的信件、文書需要用繩索進行連接和捆綁,以防有人偷拆。在繩結處會用泥封起,再在泥上加蓋官私印章,這樣一旦被人打開,封泥就很難複原。有曆史實物可以證明,從西周到秦漢,印章和指紋可以交替運用,印章大多為識字的人在用,而且製作需要一定費用,因此沒有印章的平民,就加蓋兩根手指印。

這種具有契約意義的指紋運用大約出現在西漢初期,最早的辦法,是在竹簡上“畫指”,做法是:由書契人先書寫契文,在契尾一一寫出雙方當事人、見證人、中間人的姓名,然後相應人士在自己的名字下,按男左女右的原則,印畫中指、食指兩節或三節長度的線段,並在指尖、指節位置畫上橫線,以示該契約是由自己簽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