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時,新的問題又來了。隨著蘋果電腦在市場上攻城略地,以戴爾為首的PC廠家開始了一輪瘋狂的反擊,他們利用自己獨特的網絡直銷模式所具有的成本優勢,開始了對蘋果計算機產品的價格攻勢,iMac麵臨著來自對手的巨大價格壓力,銷量受到很大影響。此外,網絡泡沫此時破裂,整個IT行業都陷入蕭條,進一步衝擊了iMac的銷售,市場占有率從1999年的9.4%一路下滑到2%以下,蘋果業績一落千丈,2001年年初,蘋果在1998年喬布斯帶領下扭虧為盈後再次出現淨虧損。
喬布斯很清楚個人計算機的增量市場並不大,很多銷量都是由用戶淘汰舊機器拉動的,此時與擅長成本控製的戴爾拚價格並不是明智之舉,對於蘋果的銷量也不會有大的拉動。此時喬布斯的目光開始突破個人計算機市場,他打算在新領域找到新的增長點。
喬布斯經過慎重思考,果斷砍掉正在研發的新型計算機產品,轉而開發數字音樂播放器(即我們熟知的MP3音樂播放器)。數字音樂播放器市麵上已經存在,但這種數字播放器在市場上的銷量很小,2001年全美總共隻售出72.4萬台。狹小的市場空間有多方麵的原因,如產品本身在存儲容量、音質、價格等方麵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當時雖有正版音樂銷售網站,但其隻出租歌曲,並不出售,當你向網站交了月租費後,可以在固定的電腦上下載音樂,當你停止付費後,音樂會自動“蒸發”,因而pressplay以及music net兩家網站開辦一年多來用戶總數不足22萬。音樂內容提供商們隻提供出租業務是出於保護自己的CD唱片業務的考慮,如果人人都能從網上購買數字形式的音樂,並免費複製、傳播,那麽還有誰會買他們的CD唱片,還有誰會繼續付錢從他們那兒購買音樂呢?所以他們對新出現的數字音樂播放器很反感,這些播放器下載的歌曲大都是盜版的。在美國嚴格的專利權保護下,凡是提供盜版音樂下載的商家會很快被這些音樂巨頭扳倒,所以盜版音樂的來源非常有限,這正是數字音樂播放器市場空間狹小的主要原因。2001年,蘋果計算機公司開發了一款名叫iTunes的音樂軟件,目的正是迎合當時的數字音樂播放器用戶,蘋果當時推出的口號是“扒歌、混製、燒盤”,此軟件讓用戶可以從網上搜索自己想要的音樂並將其下載到自己的電腦上。由於當時蘋果沒有自己的音樂部門,這一切都建立在盜版音樂的基礎上,這自然得罪了不少業界巨頭。正是正版數字音樂供應方麵的問題使數字音樂播放器產業受到了極大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