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傳記袖珍館Ⅱ:和珅傳

5.當官隻為財,和的斂財之道

從古至今,可以說和聚斂的財富在曆代文武大臣中都是屈指可數的。因此,我們冠以和“最大的貪官”之名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在他當權的二十多年時間裏,和利用自己所擁有的權力斂聚了讓古今之人都為之驚駭的財富。因此,人們不由自主地就會從心底裏生出這樣的疑問:和到底使用了怎樣不為人知的手段,從而在精明能幹的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將清朝近十五年的財政收入據為己有,使自己成為前無古人的最大的貪官的呢?這個問題大家都很感興趣,卻也的確值得我們思考。

貪汙,並不是什麽人都可以做到的,因為隻有那些擁有職權的人才能擁有貪汙的條件。如果隻是一個尋常百姓,那麽即使他想貪汙,可是實際上他卻不具備貪汙的條件。但是和就與這些人大不相同了——他擁有可以貪汙的職權,並且他的職權幾乎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對和而言,最容易行使貪汙的職權無異於戶部尚書、內務府總管,說直白一點,就是管錢的。和自三十一歲開始擔任戶部尚書一職,直至其三十五歲改任吏部尚書,這期間和貪汙了多少沒有任何人知道,就連他自己可能也並不清楚。但是,從正史來看,整個清朝的所有正史,沒有任何一段和通過這些職權貪汙的記錄。雖然也有史料記錄和通過此職權貪汙過,不過,卻不是正史所載,而是野史。其中有一段野史是這樣記錄和的貪汙經過的:在和當權的那個年代,北京城就隻有一個稅關,即崇文門稅關。當時,隻要從這裏進出的人除皇親國戚外幾乎都需要上稅。這些需要在崇文門稅關上稅的人主要包括:商人、官員、舉子。商人和官員需要上稅的隻占一部分,也就是說,有一部分商人和官員是不需要上稅的。比如說,賣白菜和蘋果的小商人就無須上稅,即小本經營者不用上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