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不動聲色地辦好太上皇乾隆的葬禮,讓和為乾隆守靈,借以剝奪和的權力,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逮捕了和。這樣,不可一世的和很快栽在了嘉慶手中,為他自己的麻痹大意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初四日,嘉慶專門發了一道上諭,譴責在四川前線鎮壓白蓮教起義的將帥謊報軍功,玩弄把戲,趁機解除了主要負責白蓮教事務的和與福長安軍機大臣的職務,並且命令他們日夜守候在大內靈堂,不準外出,如此一來,和與外界的聯係就被徹底隔斷了。不久,王念孫、廣興等官員紛紛上書彈劾和弄權舞弊,犯下了欺君之罪,而嘉慶也趁機將軍機處的大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初九日,嘉慶在向天下公布乾隆的遺詔時,宣布將和、福長安的職務革除,交由刑部關進監獄,儀親王永璿、成親王永等負責查抄和家產,並會同審訊。
正月十一日,對和府邸進行初步查抄後,嘉慶宣布了和的二十大罪狀,主要表現為欺騙皇帝、貪汙聚斂財富、任用私人親信等。嘉慶還將此結果通報給各省督撫,討論定罪。不久,直隸總督胡季堂首先表態,他在奏折中說和喪心病狂、目無君上,實乃一個卑鄙小人,並且請求將和押赴刑場,淩遲處死。
正月十八日,在京舉行的文武大臣會議上,所有大臣都奏請將和淩遲處死,而將福長安斬首。
和被處死基本是已經確定,這讓和的兒子豐紳殷德痛苦不堪,他連同妻子固倫和孝公主請求嘉慶帝給和留個全屍,並且三番五次泣不成聲地懇請。大臣劉墉、董誥也為和求情,說和雖然貪汙大清國錢財,可這些錢財也始終留在和家並未丟失。這麽多年和也為大清朝做了許多貢獻,他自己雖然貪汙,卻整治貪官,又是先朝的大臣,還請寬大處理,不要給予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