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傳記袖珍館Ⅴ:卡內基自傳

第10章 勞資關係:做公司就是有許多煩心事 1.做老板,一定會麵對勞資糾紛:是合作而不是剝削

1892年7月1日,我們的工廠發生了自經營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勞資衝突。26年來,我一直積極處理企業與工人之間的關係,盡力使雙方都愉快而滿意,這讓我感到自豪。我自認為和員工之間是朋友關係;從經濟利益角度來說,員工尊重我,我付給他們高薪,是一種雙贏,是一項很好的投資。

貝西默煉鋼法的發明,深刻地變革著鋼鐵製造業。公司意識到仍在服役的設備已經老化,就在荷姆斯泰德建了規模更大的工廠。新設備的鋼鐵生產量比過去增長了60%;218名與我們簽了三年工作協議的工人,由於最後一年新設備的添置,在按鋼鐵產量計算工資的原則下,他們的收入在合同結束時也增加了近60%。

這樣,公司決定以新標準對這60%進行重新分配:30%用於工人的工資,30%由公司用來支付相關的開支。這種分配不僅公平合理,而且是慷慨的,因為與之前相比,工人的工作強度並沒有增加太多。在過去,工人們將會滿懷感激地接受。但當時公司正忙著為聯邦政府製造必要的裝甲車(此前已經拒絕過兩次);與此同時,公司還簽了為芝加哥展覽會提供材料的合同,可謂忙得焦頭爛額。幾個工人領袖得知這些情況,堅持要求分配全部的60%,並天真地以為公司會被迫答應。這簡直是勒索,或者說是落井下石,就這一點而言,公司的拒絕是完全正確的。

在處理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分歧時,我的原則是:耐心等待、講明道理,並指出他們要求的合理與否;但絕不會新招員工代替他們——從來不會。然而荷姆斯泰德的主管被誤導了,當時有3000名沒有參與糾紛的工人,保證能讓工廠正常運行,隻是不願與卷進糾紛的280人一起工作——後者組成了聯盟,隻有加熱工和軋鋼工有資格加入。

主管剛從基層崗位提拔上來,沒有足夠的處理這種事情的經驗,為數不多的聯盟成員的不合理要求,以及3000個非聯盟人員認為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看法,自然讓這位主管認為,工人按照協議進行工作是不容置疑的。那280人的工作,那3000人當中完全能找到合適的替換人選——至少他是這樣向我報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