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如同一次旅行,路上有太多驚喜,也有太多意外;有不舍的地方,也有不想停留的地方,然而我從未停止自己的腳步,最終我以一個平凡人的身份走完了自己的一生,沒有什麽能比這更讓我值得自豪的了。
我的祖父湯麥斯是英格蘭人,他有4個孩子,是一個虔誠的新教徒。我的父親是祖父最小的兒子,也是一個虔誠的新教徒。大約在1682年,父親因為英格蘭對新教徒的殘害而漂洋過海來到波士頓。起初他做的是染布生意,可在波士頓這並不受歡迎,於是他轉行靠生產蠟燭和肥皂,漸漸在這片土地安定了下來。1706年1月17號,我出生了,作為家中最小的兒子,我受到了父親的寵愛,至於我的哥哥們,他們很早就輟學給他人當學徒去了。
可能是因為我最小,父親希望把我培養為一名牧師,而不是像哥哥們一樣做手工藝者。8歲的時候,我進入語法學校學習,在學校裏我表現得很好,一度成為全班的優等生。當時,一些父親的朋友偶爾來我家向父親請教問題,也會順便誇我幾句,這讓父親對他的決定感到驕傲。
然而,願望是美好的,可現實是殘酷的。父親考慮到將來我上大學的高額學費,而自己又無法承擔這一切,於是便讓我退學回家。退學後,父親把我送進書算學校裏,起初我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後來才知道是父親希望我學一些計算的本領,好回家幫他。可是我那時候的數學成績並不好,常常連及格線都到不了,所以才上了一年學,我就被父親帶回家裏,幫助經營他的小手工作坊。
在父親的小作坊裏,我每天所要做的都是些剪燭芯、灌燭模的無聊工作,這些對我來說毫無樂趣可言。我的理想是去航海,做一個海上的勇士,而不是天天學習如何製作蠟燭和肥皂。當時我家附近有一片鹹水沼澤地,水大的時候人可以在上麵劃水或者釣魚,在我的記憶裏,我經常和我的小夥伴去那裏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