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浪潮中,整個北美就屬波士頓的反抗最為激烈,此時以波士頓為主的反抗鬥爭,已經讓身處殖民地的皇家總督沒有任何辦法,隻能向英國政府求助,希望能派兵前來抑製反抗運動的擴大。1768年10月,新上任的殖民地事務大臣下令,派遣4個軍團,共計4000人前往殖民地。
武力的威脅並沒有讓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歸於平靜,而是收到了相反的效果,更多的人加入到反抗英政府的運動中,他們要求英政府撤走在波士頓的軍隊。1769年,英國政府撤離了2個波士頓的軍團,但還有2個軍團留在波士頓,所以反抗運動依然沒有停止。
其實,早在英國軍團到達波士頓的時候,雙方的衝突就不斷發生。殖民地人民經常去騷擾駐軍部隊,甚至是向他們投擲石塊等。而那些士兵則依靠手中的武器,經常胡作非為,1770年3月5日,英國駐軍淩辱了一個當地的學徒,這件事成為人民怒火的宣泄口,許多人聚集到英軍駐紮的地方,要求他們離開這裏。可沒有想到的是,英軍指揮官竟然下令開槍射殺這些普通百姓,結果造成5死6傷的“波士頓慘案”。
“波士頓慘案”的發生,令我翻然醒悟,英國政府和殖民地的矛盾已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僅僅依靠個人的力量,根本無法改變任何事情。
我在給朋友寫的信中說道,如果英國政府還不停止對殖民地的壓迫的話,革命或許很快就要來臨。早在英國政府在殖民地建立苛刻的關稅體係時,雙方的爭鬥就已經開始,殖民地人民是無畏的,他們鬥爭的目的隻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但作為統治者的政府,卻認為人民的不滿是因為這些措施不夠苛刻,於是更重的賦稅、武力的脅迫等接踵而來。這樣一來,英國政府將失去殖民地人民的忠誠,武力的抗爭必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