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的時候,迪爾本已經從最開始的那片野獸出沒的原始叢林,發展成了一個人煙興盛的小鎮,我的父親將周圍90多畝的土地購買下來,開墾成一個小型農場。雖然小時候我們家的條件在當時還算過得去,但是作為家中的長子,我很小的時候就要在家中的農場跟隨父母做工。
我清楚地記得,當時我的工作主要是照顧家中飼養的奶牛、馬、豬和雞等家畜、家禽。我最討厭的工作莫過於去雞舍撿雞蛋、打掃衛生,那裏麵的氣味實在太糟糕了。但是如果我偷懶的話,立刻就會招來父親的老拳,可能正是這些原因,讓我對農場工作極其厭煩,甚至雞肉和牛奶都會令我反胃。
這樣日複一日的無聊生活最終令我感到無比的厭倦,我不想一輩子待在農場裏,而是希望能去城市從事和機械有關的工作。但是我的這一想法卻引起了父親的反對,他認為我作為家中的長子應該繼承他的農場,這讓我和他之間產生了不小的矛盾。
16歲那年,我再也無法忍受農場中枯燥的生活,於是我離家出走去了底特律,我想用實際行動告訴父親,我一定能夠成為一名優秀的機械師。離家的路上我就像是一個站在桅杆上瞭望無邊大海的水手一般,心中充滿了對未來人生目標的向往。
到了底特律後,憑借著精湛的手藝,我很快就在一家機械廠裏找到了一份工作,老板給我開出了每天一美元的工資,這在當時已經是很高的薪水了。可是沒有想到,僅僅在車廠幹了六天我就被開除了。原因不是我偷懶,也不是我的工作做得不好,居然是因為我的工作做得太出色,甚至修好了許多老員工都修不好的機器。
一個16歲的青年竟然能修好他們修不好的東西,這樣一來,那些老員工覺得很沒有麵子。於是,他們逼迫廠長辭退我,盡管廠長想留下我,但他更需要其他人,所以最後我隻好卷著鋪蓋卷兒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