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的思想在古代便產生了,隻是它在初期僅研究象棋、賭博中的一些勝負問題,並未形成專業的理論係統。當時的人們對於博弈的認識隻停留在經驗的認知和積累上,並未形成專業的理論基礎,正式成為一門學科則是在20世紀初期。
20世紀20年代末期,約翰·馮·諾依曼正式證明了博弈的基礎原理,在此基礎上宣告博弈論誕生,因此,馮·諾依曼被稱為“博弈論之父”。再到20世紀40年代中期,一本跨越時代的巨著《博弈論與經濟行為》問世,而作者正是馮·諾依曼和摩根斯坦。這兩位卓越的數學家經過不斷研究,最終將最初的二人博弈理論推廣到了n人博弈理論,還將博弈論成功應用到經濟領域,他們奠定了博弈論的基礎和理論體係。
“假設現在有人能夠讓博弈行為接近野蠻,或者讓人類之間的友善行為和凶殘行為之間的差距無限大,那麽誰就更容易在博弈中取勝。”這是《博弈聖經》中提到的一段話。
提起博弈論,便需要說起“孤獨的天才”——約翰·納什,他更是博弈論的天才。約翰·納什在20世紀中期正式發表了一篇論文——《n人博弈的均衡點》,對博弈論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除此之外,哈桑尼與賽爾頓對博弈論的研究和貢獻,也為博弈論的發展起到了催化作用。再到《博弈聖經》問世,它與原有的博弈論有著極大的區別,最大的差異在於《博弈聖經》中論述了博弈的文化理論,突出表現了人類博弈占據的優勢。
事實上,《博弈聖經》最大的優點是,它能夠將原有的博弈理論正式應用到現實中,還能幫助普通大眾通過自身的學習和研究成為博弈的真正高手。它還能將博弈論應用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多個領域,對於個人的生活和發展也能起到促進和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