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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選擇,
一開始我們就是在盲人摸象,
這才是關於婚姻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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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快結束的時候,我收到了一個好朋友的微信,說她離婚了。
她說,離婚後,折磨她五年的慢性濕疹突然就好了。很神奇是不是?但是,其實也可以理解。
“我花了五年時間,才接受了自己婚姻的失敗,又花了五年才從受害者心態裏走出來。整整五年,我都沉浸在對他的怨恨裏。而在決心整理這個關係的時刻,我發現我對他的怨恨也沒有了,然後我的濕疹就這樣神奇地好了。”
她說這段成長來得太晚。
而我對她說:“好在你隻用了五年,而不是一生。”
在一段婚姻當中,最可怕的並不是你遇到了一個不那麽適合的人,也不是你遇到了一個曾經符合你的想象,但他在婚姻中的表現卻完全與你的想象相反的人。
最可怕的是,你把自己當作一個受害者,並一直活在受害者的位置上。
而真正拖垮婚姻的,拖垮你人生的,不是別人,正是這種“受害者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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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對於每一個選擇踏入婚姻的人來說,都是考驗。
如何麵對婚姻中的各種考驗以及隨之而來的挫敗、委屈和傷害?
你可以做一個受害者,將所有問題都放在對方身上,在控訴對方的過程中,不斷發泄永遠也發泄不完的怨恨;也可以從“我”出發,去想想這一切糟糕現實的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麽,“我”在其中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這段糟糕的婚姻真的完全是因為對方很壞或者有缺陷嗎?
如此,才能找到關於關係、關於自我、關於婚姻的正確打開方式。
無論你是繼續這段婚姻,還是結束婚姻邁向人生的另一階段,從“我”出發的思維方式都比“受害者思維”要有益得多。也許你會說,我知道以上道理,但我好像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