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把父母當作道德,
一旦違背他們的意思就感到內疚,
這是因為我們太渴望,
被看見和接納。
//
[1]
我們對父母,很可能有著愛恨交織的矛盾情感。
了解到自己對父母存在的恨意,了解原生家庭,看到這個“恨”的存在有什麽意義?
意義在於——還原你和父母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交織在一起的愛恨關係的真實。
是的,還原真實。
不因為他是你的父親,或者她是你的母親,就要絕對地認為,他/她給予你的一切都是理所應當的、有好處的,這個關係都是有益的。
別把父母,當作你的“道德”。
我們常常談論守住邊界,特別是我們和父母之間的邊界。或者說在我們對自己的期待和父母對我們的期待之間,要劃清界限。
這個界限就是成長——我作為一個獨立的、自由的人存在,而不是父母的一部分,不是實現父母願望和期待的工具,即使父母的願望和期待裏都是所謂的“愛”,我仍然首先是我自己。
對於有的人來說,劃清界限是困難的。
比如我在前文提到的小J。
父親對她的期待,是她能夠承擔她不成器的弟弟的人生,但她承擔不了,也不想承擔。父親希望她能經常打電話給他,那樣他就可以對她提出很多要求,對她繼續發泄自己的情緒。但是她也有自己的情緒體驗,她不想這樣勉強自己去繼續滿足父親這個“巨嬰”。
可是,假如看不到自己的恨,看不到恨從何來,看不到這部分的真實,她會因為“忤逆”自己的父親、違背父親的期待而有深深的內疚,她會認同父親的評價——“我辛苦養育了你,你卻如此無情”。
看到真實,還原父母與我們之間的真實關係,感受我們的情緒,是為了不要像小時候那樣,像還沒有任何力量的自我那樣,不假思索地將父母當作“道德”,當作必須完成的事情,當作永遠不能跨越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