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夏刑案官

第293章:衝動、辯案

聶波覺得不得勁兒的地方是:說龐玉珠有罪吧?可催情藥那種爛大街的物什兒……也算不上用了就有罪吧?

隻不過區別在於:給自己用、還是幫別人用。

雖然細分起來:下的藥量大小、出於害人還是助人、是有著具體的罪行劃分的。

比如:強行把某人關起來、讓人聞了或者吃了、大劑量的那種藥,以致與另一人發生關係。

那麽,這就屬於故意傷害罪,輕則流放、重則斬首。

但若是夫婦、夫妾等正常情況下的助興,不小心量大了,以致出了人命,那就得看情況給判罰。

經手的官員不同、判罰的結果也會有所不同。

而像龐玉珠這樣的……份量那麽輕,還斷斷續續了五年,她要是根本不認罪,隻說為那二人助興,還真不能硬說她有個什麽錯處來。

就算她現在認了罪,說了是存心的、故意的想害人性命的,但也因為這個份量和時長、以及下藥的動機,聶波也不知道自家的大人、會對此做出個怎樣的判罰來。

這還沒有判罰,連有罪沒罪都不知道,他聶波卻把人給踢了,這、這這這……

那時候,他是聽大人說、龐玉珠對柴簽下毒,才、才會那麽做的。

聶波抓了幾下頭皮,就想著要彌補一下。

於是問出了個自己之前就琢磨著的問題。

“大人,其實要說是隆珠兒殺的柴簽,也可以說得過去的吧?”

“嗯?”

給侍衛們說完勘查現場時、自己的分析的狄映、正在整理思路,聞問,頗有興味兒地望了過去,輕頷首鼓勵道:“挺有想法的嘛,來,說說看?”

聶波受到了鼓勵,遂站直了身子,挺了挺胸膛,剛想張嘴,旋即氣勢又突然垮了下來,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頭皮。

不太確定地、又鼓了鼓勇氣地、剛張開了嘴。

還沒出聲呢,就被房斌給調侃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