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回過神來後,我立刻奔向浴室。然而這裏和前天晚上一樣,沒有絲毫異樣。因為案件的關係,浴室已經暫停營業,人們害怕得不敢靠近浴室,所以更衣室裏越發冷清,看著陰森森的。黑色木地板上難以分辨的血跡突然格外紮眼。
我仔細聽了一會兒,沒有任何聲音。除了剛才看見的鏡子裏那隻可怕的手外,整個旅館毫無異常。而且,距我剛才看到的時間很短,說不定那個人還躲在哪個角落裏呢。想到這裏,我害怕極了,趕緊逃出了浴室。可是,回到房間,我又如何能平靜呢。要是把旅館裏的人都叫醒,向他們說明真相,就必須說出窺視鏡的秘密了。此時此刻,我真是悔不當初,沒有在警方調查時說出事實。
不過,我又不能繼續坐以待斃,隻好把拆卸窺視鏡的事推後,慌慌張張地去找唯一可以商量的河野。我毫不客氣地將正在睡夢中的河野叫醒,盡量壓低聲音,向他說了一遍事情的經過。
“這可真是件怪事,”河野一臉驚奇地說,“凶手怎麽可能特意回來呢?而且,你隻看到了那個人的手,怎麽能斷定他就是昨天的凶手?”
聽河野這麽一問,我才意識到這一點。因為粗心,我還沒有告訴過河野凶手手上那道傷痕的事。自稱鬆永的男人或他的同伴的手背上,到底有沒有那道傷痕呢?想到這些,我覺得自己太愚蠢了,竟然從來沒有想過這麽重要的問題。
“是嗎?手背上有那樣的印記嗎?”河野顯得非常吃驚。
“有的,估計是右手吧。有一條很粗的斜道,好像是紫黑色的。”
“如果你沒有看錯的話,那就越發離奇了。”河野半信半疑地說,“不要說旅館的那些人,這裏的客人我也仔細地觀察過,並沒有發現誰的手背上有傷,就連那個拿手提箱的男人好像也沒有。你是不是把手背上的陰影看成傷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