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好消息,有了痕檢科現場勘察的輔助,線索會大大增多,破案的方向也會更加的明確。
人到齊後,痕檢科的科長開始匯報案發現場的痕檢報告,“經過我們痕檢科同仁的搜查,得出以下幾點線索。
從謝丁房子內生活痕跡來看,長期居住的有兩個人,分別是新娘蔡婷和新郎謝丁,現場沒有第三者的指紋,排除第三者同居可能。
謝丁家浴室門雖有明顯的撞擊痕跡,而客廳大門沒有損壞或撞擊痕跡,房屋內無可疑腳印,排除第三者進入現場的可能。
經過檢驗,死者換下來的內衣褲上沒有精斑等不明**,排除第三者性猥 褻的可能。但新娘的婚紗上有針刺樣小孔,懷疑死者生前遭受注射器、縫紉針、牙簽等細小物品穿刺,請結合屍檢。”
痕檢科科長看了看林老師,林老師會意地點點頭,匯報繼續,“死者當晚所穿的高跟鞋後跟上沾有泥土,我們調查過小區監控,死者出了小區,前往了一個正在修建的公園。經過技術人員在公園的比對,公園所留下的高跟鞋鞋印與死者高跟鞋吻合,確定死者去過公園。
另外,我們在謝丁的家中發現了注射器,同時也找到了抗感染的抗生素類藥物,懷疑死者生前被該注射器注射過藥物,注射器已經送檢驗科做懸浮液鑒定了。”
……
痕檢科一口氣的將自己忙了一上午的痕檢報告簡單的匯報了一下,這樣的結果已經算得上是比較重大的發現了。
現場沒有第三者進入,浴室有撞門的痕跡,死者身上有淤傷,受審訊時謊話連篇,拒絕屍檢,這些線索都表明謝丁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但他在新婚之夜殺妻的動機是什麽呢?如果死者是被他淹死在浴室裏麵的,那死者身上為什麽會出現針孔呢?案發前,死者為何一個人去了附近的公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