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忤了劉瑾,弄得貶謫到龍場,三年之後,謫的期限也滿了。朝廷升他為廬陵縣的知縣,在宦海一落千丈的陽明,漸漸地要往上升浮了。
赴任時,路過常德辰州,遇見舊日門人冀元亨、蔣信、劉觀時等,又聞得他們都能卓然自立,不諧流俗,不禁大喜。說道:“謫居兩年,無可與語者,歸途乃幸得友,悔昔在貴陽,舉知行合一之教紛紛異同,罔知所入,茲來與諸生靜坐僧寺,使自悟性體,願恍恍若有即者。”即又在途中寄信與冀等說:“前在寺中所雲,靜坐事非欲坐禪入定也。蓋因吾輩平日為事物紛拏,未知為已,欲以此補小學收放心一段工夫耳。明道雲:‘才學便須知有用力處,既學便知有得力處。’諸友宜於此處著力,方有進步,異時始有得力處也。”這段話,就是陽明告學者悟學的法子,是很有價值的。
他自從上任之後,對於政事,不用盛刑,專以開導人心為本。這不是他的迂腐處,乃是他為政的重要學問題處。他已知道用刑是治不好人民的,惟有正本清源,先從開導人心起,方易收民善之效。他考稽舊製,選舉縣中三個年高德厚、品端行粹的老人,作為治理詞訟之事的總裁判,自己隻在旁邊做個監督,坐視三老審判。他為什麽要這樣做呢?原來我國人的心目中,最敬重的就是年歲又高、德行又好的老人,所以俗有“凡事要好,須問三老”之諺。陽明已看到了這點,故選三個有德的老人來主持訟事。如若有人訴訟什麽事,便使三老向來訴訟的人,委曲勸諭。一般人民,均悔過自責,甚至受了感動太深的,還要泣下。明代的訴訟之風,原是非常之盛,而廬陵縣的人民,更是健於訟爭。自從陽明這樣把人心一一開導,便都覺得訴訟,是件極不好的事,除非是出於萬不得已,方來訴訟,否則再也不來。由是積弊已除,囹圄為之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