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樂皇帝朱棣傳

第四節

就藩北平守邊疆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10歲的朱棣和其他八個兄弟一起被朱元璋分封為藩王,他的封號是燕王,封地為北平府。

分封就是封邦建國,簡稱“封建”。

“封建”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方便管理。通過分封親族,不但便於家族統治,而且每個家族成員也可以通過分封獲得直接的好處,還能達到建立網狀管理結構的目的,時至今日在某些家族企業中還可以看到這種製度的影子。

但是,這種管理方式的弊端很快也就顯現出來了,一是各管各的,時間長了自然就分散了管理權力;二是土地是有限的,子孫數量是無限的,中央政府勢必越分越弱。這兩個問題都容易導致分裂。

曆史上有兩種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孔子的辦法,通過“禮”規範各個級別的行為,保障行為規範,試圖用思想教育的軟辦法維護這個製度;二是秦始皇的辦法,通過“法”強調中央集權,廢除封建,設立郡縣,徹底摧毀這個製度。但是這兩種方法都很極端,前者太理想,後者太粗暴,所以大多數大一統的王朝選擇兩者之間的“中庸之道”。

麵對分封問題,大一統王朝的態度基本是三個:(一)完全不搞分封,如秦朝(滅亡得很快);(二)實封,如漢朝、晉朝、元朝、明朝和清朝;(三)虛封,如隋朝、唐朝和宋朝。所謂“實封”就是封王有實際權力,擁有領地和軍隊;所謂“虛封”就是隻有王的頭銜,沒有實際領地和軍隊。

“實封”的王朝大都遭殃:劉邦當皇帝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平定異姓王叛亂;漢景帝即位後,同姓王又發動“七國之亂”,幾個月內,劉姓諸侯王和中央政府大打出手;直到漢武帝發布推恩令才基本解決這個問題。此後,漢王朝的諸侯王基本被限定在一個縣級幹部水平,終於不鬧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