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我們提到了《毛詩》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取代“三家詩”。在前人對《詩經》的解讀過程中,《毛詩序》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獻,它以“教化”為中心,提出了“六義”與“正變”之說,建立了儒家的政教體係。
(一)《毛詩》的組成
《毛詩》並不隻是一本書,而是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詩序》,包括大序和小序兩個部分。通常所說的“毛詩序”一般指大序。詩序是位於詩文前麵的說明性文字,用來說明詩篇的主旨、創作的時代、產生的地點等。第二部分是經文,是當時已經成書的《詩經》文本。第三部分是注文,即《毛詩故訓傳》,簡稱《毛傳》。《毛詩故訓傳》是現存《毛詩》學派的最早著?作。
(二)“故訓傳”釋義
《毛詩故訓傳》中“故”“訓”“傳”三字,有不同的含義,後人對其也有不同的說法。如孔穎達等在《毛詩正義》中有以下解釋:
故訓傳者,注解之別名。毛以《爾雅》之作多為釋《詩》,而篇有《釋詁》《釋訓》,故依《爾雅》訓而為《詩》立傳。傳者,傳通其義也。……詁者,古也,古今異言,通之使人知也。訓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
孔穎達等認為三者都是注解中的一種,它們的不同在於注釋的內容不一樣。“傳”是疏通義旨,“詁(故)”是比較古今之意,“訓”則是解釋名物的樣貌等。
馬瑞辰解釋“詁訓傳”說:
蓋“詁訓”第就經文所言者而詮釋之,“傳”就並經文所未言而引申之,此“詁訓”與“傳”之別也。
馬瑞辰從注釋的對象加以區分:“故訓”注釋經文,“傳”則注釋“故訓”沒有注釋的經文部分,或者對不詳細的部分加以擴展。也就是說,“傳”是對“故訓”的補充。
漢人注釋儒家經典的體例非常多,包括故、訓、傳、章句、說、微等。後世學者對其具體所指也有不同的看法,這裏不細加辨析,統一理解為對經文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