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1940年
首相似乎不願意討論戰爭的目的,這讓許多人感到寬慰。我們是在為生存而戰。
就我個人而言,我並不覺得為生存而奮鬥這一想法有多令人羞恥。我們在做的並不是多麽不尋常的事,我們戰鬥僅僅是因為我們不希望被消滅或奴役。Le méchant animal,quand on l'attaque il se defend.(邪惡的動物,當被攻擊時,它會自衛。)道德是不會被牽扯進來的,如果我們愚蠢到屈服,那我們甚至沒有機會從錯誤中獲利。
如果我們為生存而戰,我們就不能聲稱自己比敵人更高尚。然而,當我們說我們為占有或繼續占有而鬥爭的那一刻,我們就把事態弄複雜了。如果我們魯莽地斷言我們擁有一些敵人所缺乏的品質,而這些品質應該得到保護,那麽我們所說的話是很難被證實的。因此,讓我們的目標盡可能簡單是有道理的。
沒有明確的理由表明,領導一個國家取得勝利的能力應該伴隨著討論戰爭目標的能力,我們不應該強迫首相做一些違背本性的事情。然而,丘吉爾首相羞於做的事情,讓我們這些直接責任較少的人去做,則是有益處的。我們可以檢查我們是否代表著某些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我們認為我們代表著有價值的東西,那我們會試圖找出它可能是什麽。當“民主”和“自由”這兩個詞出現在討論中時,我們可以試著去理解這些詞的含義。
為了澄清這一點,我要求大家接受這樣一條公理:即使我們比敵人強,也隻是比敵人強一點點而已。在戰後幾年,即使是這份謹慎的聲明也會顯得太自以為是。在我看來,假裝德國人和英國人在人性上有根本的不同是沒有用的,盡管我承認,這讓我有了一種責任去解釋兩國公認的行為差異。我確實認為,這種差異是可以解釋的,而不必假設存在絕對的根本差異。人們可能會說,兩國的某些行為是不同的,畢竟,重要的不就是行為嗎?這話雖沒錯,但有行為,也有完全行為。行為是一回事,而完全行為又是另一回事。完全行為包括曆史責任,它還要考慮到通過無意識地認同敵人來擴大基礎性的動機。完全行為還注意到個人從思想(也可能是侵略性或殘酷的想法)中獲得滿足的能力,以及當難以忍受、有可能成為意識的思想被付諸實踐時獲得解脫的能力。也就是說,一個群體的其他成員分擔了對這些想法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