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唐神相

第一百六十一回 奸佞弄權終有盡 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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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曆十二年(公元777年)到了,大唐朝廷的窘境,愈加突出,權奸,藩鎮們的囂張氣焰,更加無法遏製。

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元載,獨攬朝廷大權很多年,權勢熏天,為人處事十分跋扈專橫;而黃門侍郎、同平章事王縉等大臣,依附首相元載,為虎作倀,助紂為虐。

元載、王縉等權奸,為相執政多年,一麵大談佛事,信佛、佞佛,迷惑眾聽,一麵大肆斂財,貪婪無恥的本性,畢露無疑。

元載、王縉二人,擔任宰相,大權在手以後,他們的為人處世,也都十分張狂,溜須拍馬之輩,層出不窮。

因此,兩人的黨羽弟子甚多,組成了一個十分龐大的貪汙集團,似乎無人能夠將他們這個集團的地位撼動。

元載的妻子王氏(王韞秀),兒子元伯和、元仲武、元季能等,以及王縉的弟弟、妹妹等親屬,以及出入兩人家宅的尼姑僧侶等,都依仗元載、王縉等奸相的權勢和庇護,爭相貪贓枉法,收納賄賂,禍國殃民。

元載、王縉等權奸,常常將朝廷的軍政事務,委托給屬下一些親信的中下級官吏,如主書(秘書)卓英倩、李待榮等人,去加以協商辦理。

元載親信的屬下卓英倩、李待榮等人,趁機大肆貪贓枉法,徇私舞弊,違法亂紀。

那些求取功名的士人,如果不巴結元載、王縉的子弟,或者不討好主書卓英倩、李待榮等人,就無法進入仕途,獲得功名利祿。

多年以來,皇帝李豫內怕內侍監董秀等宦臣挾持作亂,外懼元載、王縉等奸相結黨營私,不得不投鼠忌器,忍氣吞聲,對元載、王縉、董秀等人的包涵、寬容、忍耐,已到極點。

元載、王縉、董秀等人,雖然早就已經意識到了皇帝的不滿和怨恨,但元載、王縉、董秀覺得,手中握著的是鐵打的權勢,擁戴自己的徒子徒孫很多很多,實力強大,沒有誰能夠動搖他們的地位,而越發囂張跋扈,死不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