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弗朗西斯而言,紐約意味著自由。他跟一個女人住在一個公寓裏,晚上的時候他總是喜歡到華盛頓廣場的書店閑逛,或者去酒吧坐著。在這裏頭,幾乎所有人都會談論藝術,或者是在參加派對的時候,他們都會有意無意地拋出分子力學,然後進行分析。當然,弗朗西斯最愛的地方還是去場景精致的情節劇中感受痛苦的情緒。
這就是弗朗西斯在思想深處所追崇的自由,從一部電影到另一部,從一家博物館到另一家,從文化研究到芭蕾舞再到音樂會、政治集會,再到詩歌朗誦會……在那裏有一群個性的年輕詩人,他們喜歡朝著各種屈服的東西高喊“垃圾”。弗朗西斯還喜歡去觀賞各類小工藝品等等。
弗朗西斯說起其他人的時候,他基本能夠用一兩句話概括:
“他嗎?就是一個愛抱怨的男人,他喜歡巴赫跟麵條,當然還有遊艇跟女人,想來他也能夠欣賞一些油畫。”“他?整天待在長島並且還愛寫小說的那個?那可是一個神經病”“那可是一個迷人的女孩,二十幾歲的時候在街上賣毒品,然後為了擺脫貧窮而嫁給了一個男孩。現在?想來已經活在了出軌的世界了吧。”“她?就是一個傻女人,也許她試過白天用鏈子將自己幫在華盛頓廣場,然後被強行見警察吧。”“這個人你應該去看看,他是一個翻譯家,因為某個原因,大家都不喜歡他。”“你知道站在書架旁的那個人是誰嗎?他看上去就像是畫像一樣,實際上那隻是在腐朽的過程。”
在這些圈子裏麵,弗朗西斯就像是一名牧師一樣,在剛剛接受神職以後由於一件醜聞被剝奪了身份。他舉止優雅,處事冷靜。在附近的街道上也流傳著一些關於他的事情:從各地來到紐約的知識分子從來都隻會醉生夢死,他們對弗朗西斯心醉神迷:“這個男的是誰?”在一些聚會裏,弗朗西斯華麗總是摟著多拉,那是一個棕色皮膚的女孩,她的首飾以及腰帶都讓她看起來像是昂迪的女孩一樣——除了那些骨瘦如柴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