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又是一個晴熱天氣。光緒皇帝頒布了《明定國是詔》:
數年以來,中外臣工講求時務,多主變法自強。邇者詔書數下,如開特科、裁冗兵、改武科製度、立大小學堂,皆經再三審定,籌之至熟,甫議施行。惟是風氣尚未大開,論說莫衷一是,或托於老成憂國,以為舊章必應墨守,新法必當擯除,眾喙嘵嘵,空言無補。試問今日時局如此,國勢如此,若仍以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士無實學,工無良師,強弱相形,貧富懸絕,豈真能製梃以撻堅甲利兵乎?
朕惟國是不定,則號令不行,極其流弊,必至門戶紛爭,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積習,於時政毫無裨益。即以中國大經大法而論,五帝、三王,不相沿襲,譬之冬裘夏葛,勢不兩存。用特明白宣示:
嗣後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采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專心致誌,精益求精,毋徒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說,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變之才。
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所有翰林院編檢,各部院司員,大門侍衛,候補候選道、府、州、縣以下官,大員子弟,八旗世職,各省武職後裔,其願入學堂者,均準入學肄業,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負朝廷諄諄告誡之至意。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對於《明定國是詔》所產生的社會影響,身曆其事的晚清學者羅振玉回憶說:《明定國是詔》頒布“如春雷之啟蟄,海上誌士,歡聲雷動,雖謹厚者亦如飲狂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