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乾監國太子

第333章:八議、三議,法度,國法製度

刑統就是刑事法規匯編兼解釋。

自大秦的商鞅變法之後,刑罰也就成為國家約束百姓,伸張正義的主要手段,大乾在製定法律就顯得有一些著急了。

前後隻用了半年時間。

所以也就是直接把前朝的律法抄錄了一遍,隻改了些需要避諱的字詞。

如此也就形成了大乾律法。

而蕭奕監國之後,就讓六部尚書和九卿卿正等朝中大臣們,還有一些大儒,對大乾律法進行了修正和編撰,並且規定大乾律法要因時而更正,要與時俱進。

所以呢,在問罪那些蠻夷餘孽破壞水泥路之罪行,以及整治惠濟局的大管事趙嬤嬤私自販賣人口的最新的時候,要先一步修正大乾律法。

就是說,大乾必須要踐行依法治國和有法可依的理念。

當然,在事情發生之後,還是可以第一時間修正一下,這個修正,不是更改,如此一來就是朝令夕改了,而是說要加上一條,好對這種新發生的案件的犯罪者進行依法問罪處置啊。

前世的大明王朝,就有著大明法典,更具係統性、整體性、統一性、規範性,更強調程序正義,更注重司法公正和官員廉潔。

蕭奕要做的就是堅持程序正義,學習前世的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的一些好的做法。

而如今,大乾的高層治理上麵,其實還是存在著很大的缺陷。

現在是他這個有著五千年的文化教導下的人坐鎮,什麽缺陷都能被隱藏。

可是下一代呢?

下下一代呢?

不能保證每一個坐在寶座上麵的帝王都是穿越者啊!

所以,蕭奕就想到了八議製度。

就是八種類型的犯人,比如皇親國戚,比如特殊人才,比如德高望重者,比如立有大功者。

對於這些犯人,官員可以審判但不能執行,必須上報給中央朝廷,由中樞重臣進行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