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奕根據狄晏上一次首先提出的吏部管理條例,繼續加了幾條,對貪汙、瀆職、舞弊、徇私等行為製定法律。
還有選官、升降、賞罰,這些規矩也在其中,加入到大乾律法之中。
戶部主要是民法內容,包括納稅、婚姻、糾紛、財產、商業、出版等等。
禮部的婚喪嫁娶規矩、社會倫理道德、甚至是文武科舉考試之中存在的禮儀禮節等等。
兵部其實就是軍事相關法律,更細化的軍法不包含在內。
大部分還是以軍隊的後勤保障為主,軍資軍備這些,畢竟士兵們算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存在,不能和普通大眾,甚至是朝中官吏們混為一談。
刑部就明了,相當於是後世的法院和檢察院,有著查案、審訊、問罪、定罪,並且是大理寺、錦衣衛等負責追緝的官署的最終程序官署。
也就是說,大理寺、錦衣衛都負責查案。
大理寺調查的是普通的刑事案件,錦衣衛也負責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主要還是以朝野官吏為主。
大理寺管理整個府衙的官差,也就是從京師到州縣的不良人,都屬於大理寺管轄。
工部,官方工程相關規則。
這種法律分類方式,直接清晰明細地規定了六部九卿、禦史台、錦衣衛、秘書省的各個官署的職責、管轄範圍、權力行使的範圍。
一下子,讓大乾的政吏之清明,再上一個台階。
蕭奕說道:“這一次的編修,孤作為主編,諸卿皆為編撰。”
“具體交給狄卿負責,但需要各部一起出力。每月呈交稿件一次,先由孤審核。”
“爭取八個月時間編完,試行三年再進行修訂,到時候查漏補缺。”
“是!”眾臣拱手。
這部法律書籍,蕭奕極為慎重,因為它可能會影響未來大乾數百年,即便改朝換代也依舊具有持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