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難免有議論。但是,議論時如果引起爭執,是會影響感情的。我們常見父子失和、夫妻反目、朋友絕交等現象,起因不外是因為幾句話講得不投機。
如果要說動一個人,就得從打動他的情感著手,有時也可以直接用議論的方式使別人受你影響。用理論的方式去打動別人,比用感情更為重要,尤其是下麵四種情形:
當對方對你的主張已經發生興趣的時候;
當你要把一個新奇的意見展開來和朋友討論時;
一個問題相當重要,用情感不足表達的時候;
要顯示出誰是誰非的時候,非采用議論不可。
例如:一個保險公司的職員用技巧使一個主顧知道自己應該投保壽險,他在情感方麵已用了極大的煽動,接下去應說點生意經,談到保險的長處。這時候把各種理論一齊搬出來,說服對方,那麽一筆生意便十拿九穩了。
再如:有一群工程師,在商討架設橋梁的問題,希望能討論出應該把橋基設在哪裏,這時所注意的全是事實——基柱在哪一處比較合適呢?如果你也是工程師之一,要發表你的主張,必須用理論說明你的道理方可獲得人家的讚同,在這裏,是不必用到情感的。
說到這裏,也許你有疑問:從上麵例子看來,在談話之中情感不是沒有用了嗎?有時雖然非著重理論不可,但在某種情況下,理論也會多餘。什麽時候呢?就是事情已經到了絕望的地步了。你看:
“蘭妹,你一定很愛我的,是嗎?”
一個青年問他的情人。
“當然是的。”女的回答。
“你知道我也是愛你的,是嗎?”
“當然是的。”
“那很好,我現在有個消息告訴你,我已得到一筆百萬的遺產了。”
“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蘭妹,我和你明天結婚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