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雲:“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又雲:“情不深,則無以驚心動魄。”一場飽含深情的演講,足以讓聽眾完全投入其中,任由演講者“擺布”。
這就要求演講者性情豪爽,話語坦率,推心置腹,以情換情,以誠對誠,講出真情實感;這還要求演講者情感的顯示應該是熾熱、深沉、熱情、誠懇、娓娓動人的,做到“未成曲調先有情”;此外,還要求演講者必須和聽眾一起喜怒哀樂,不掩飾、不回避,對真、善、美熱情謳歌,對假、醜、惡無情鞭笞。濃濃情感溢於言表,使聽眾聞其聲、知其言、見其心,達到感情上的融合,思想上的共鳴,認識上的一致,既影響了聽眾,也受到聽眾的影響,達到情感的交流與平衡。
在亞伯拉罕·林肯(美國第十六任總統)還是一個年輕的律師時,他接受了一樁棘手的案件。這個案件的棘手之處,在於代理人除了自己的證詞之外,沒有其他任何旁證來證明自己。案件的來龍去脈這樣的:
一個老婦人將一名出納員告上了法庭。老婦人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一位烈士的遺孀,每個月靠領取撫恤金維持生活。不久前,當她像往常那樣去領取每月的撫恤金時,出納員竟要她交付一筆手續費才允許領錢。但是,這筆手續費差不多是撫恤金的一半。這種勒索讓老婦人無法忍受,便憤而將出納員告上了法庭。
老婦人這樣的案件,沒有律師願意擔當代理。其原因姑且不論老人沒能力支付多少律師費,單論她“一麵之詞”式的控告,就讓許多律師頭疼而沒有任何勝算。但林肯接下了這個案子,他的同情心使他無法拒絕。
但打官司光靠律師的同情心是打不贏的。林肯深知這一點,因此他在事前作了周密的準備。開庭那天,被告對於老婦人的指控矢口否認。這個狡猾的出納員是口頭上進行勒索,並沒有留下憑據。情況看上去對林肯這方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