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富蘭克林·羅斯福入主白宮的時候,他向公眾承認,如果他的決策能夠達到75%的正確率,那就達到了他預期的最高標準了。
像羅斯福這樣一位20世紀的傑出人物,他的最高希望尚且如此,可見人們在平時犯下的錯誤有多少。
卡耐基因此說:“你如果先承認自己也許弄錯了,別人才可能和你一樣寬容大度,認為他有錯。”
這就像拳頭出擊一樣,隻有將拳頭縮回來再打出去才有力度。
卡朗先生是紐約的一位年輕律師,他曾在最高法庭參加一個重要案子的辯論。案子牽涉了一大筆錢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
在辯論中,法官問卡朗先生:“海事法的追訴期限是6年,對嗎?”
庭內頓時靜默下來,氣氛似乎頓時降到冰點。
卡朗指出法官記錯了,並據實地告訴他追訴期的年限。卡朗相信法律會站在他這一邊,他的答辯比過去都精彩。
然而,卡朗最後敗訴了。他當眾指出一位聲望卓著、學識豐富的法官錯了,卻不知道使用外交辭令,他鑄成了大錯。
如果他當時懂得退一步,不露出咄咄逼人的氣勢,判決將會是另一種樣子。
本傑明·富蘭克林的優點之一就是,他懂得從心理上退一步,改掉他傲慢的個性。
他立下一條規矩,絕不正麵反對別人的意見,也不準自己太武斷。他甚至不準許自己在文字或語言上,使用太肯定的措辭。
富蘭克林不說“當然”“無”等,而改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象”,或者“目前在我看來如此”。
當別人發表對一件事情的看法時,富蘭克林絕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正他的錯誤。他會說,在某些條件下,這種意見沒有錯,但在目前情況下,看來好像稍有兩樣等。
富蘭克林很快就領會到改變態度的收獲:凡是他參與的談話,氣氛都很融洽。他以謙虛的態度來表達自己的意見,不但容易被接受,而且減少了衝突。他發現自己有錯時,難堪的場麵不會出現;而他是正確的時候,對方也不會固執己見,轉而讚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