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對方,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施加影響力的過程。我們都渴望自己有能力去說服他人,贏得他人的信賴和支持,從而實現自己的目的。但真正的說服對方,並非就是驅使對方按照自己的觀點行事,而是成功地讓他人認可你的想法,然後去處理或者實現某個目標。真正將對方說服,他的內心深處會讚同你的觀點,並且信賴你的言行。
寧做“過頭事”,莫說“過頭話”
有句話說得好:“寧做過頭事,莫說過頭話。”在人際交往中,如果做了“過頭事”,哪怕後果嚴重,但事情已然發生,大家生過氣之後也就順其自然,接受了這個結果。但是說了“過頭話”的後果是不一樣的,特別是在你給人希望又讓人失望時。在事情的結果尚未產生前,因為你的“過頭話”——比如過高的承諾,對方就像等待考試成績一般忐忑、緊張、猜測……人們對你的用心越多,失望就越大,對你的信任度便越來越低。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或者極度渴望拿下單子的生意人為了抓住稀缺的機會,都喜歡說下豪言壯語,誇大自己,讓別人肯定自己的實力,生怕機會溜走。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說服和取信他人之前,一定要實事求是。這是一條基本原則。如果沒有一定能力,還是不要輕易許下諾言的好。
如果你都不相信自己說的話,又怎麽能奢求別人會相信呢?
有一家製藥公司招聘銷售經理,一位年輕人前來應聘。他對董事長說:“我是生物製藥專業的高才生,在這一行當摸爬滾打已經好多年了,不僅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更擁有很多的人脈。我萬分希望加入咱們公司,在咱們公司大展宏圖。也希望貴公司給予我一定的自主權,在我的帶領下,咱們公司今年至少能拿下100萬元以上的業務額。”董事長看他儀表堂堂,又信心百倍,十分高興,以為自己遇到了一匹千裏馬,立刻任命他為地區銷售主管。沒想到的是,他並不像自己說得那麽出色,業務開展得也不夠理想,一年內僅完成了60萬元的業務額。董事長大失所望,立刻撤銷了他的經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