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青年教員新到一所學校時,經驗不足,情況不熟,但是他不自卑,他有強烈的表現欲,自信有打開局麵的能力。於是他主動要求擔任差班的班主任,認真備課,常常加班到深夜,上課時非常投入,傾盡全力,因而受到領導和學員的好評。沒出半年,他就脫穎而出成為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他深有體會地說:“積極的表現欲是個好東西,它給人自信,給人**,給人力量,也會給人機會和成功。”
他的話很有道理,值得我們深思。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並不這樣看問題,他們對表現欲存有偏見,以為那是“出風頭”,是不穩重、不成熟。所以,不喜歡在大庭廣眾麵前表現自己,僅滿足於埋頭苦幹,默默無聞。也有一些很有才華、見解的人,缺乏當眾展示自己的勇氣,遇事緊張膽怯,每每退避三舍。這樣一來,他們不但失掉了很多機會,而且給人留下了平庸無能、無所作為的印象,自然得不到好評和重用。這些現象從反麵告訴我們,表現欲不足無疑是一種缺憾,積極的表現欲應該成為現代人必備的心理。顯然,對於青年人來說,自覺糾正認識上的偏見,懂得它的作用和價值,並努力增強自己的表現欲是十分必要的。
積極的表現欲是贏得機遇的好幫手
表現欲強的人通常交際麵廣,認識人多,信息靈通,自然他們的機會就會多些。有個姑娘多才多藝,一時找不到正式工作,就去打工,並利用業餘時間到歌舞廳唱歌。一次偶然的機會,她的歌聲受到一位新加坡老板的重視,與她簽約,為她出磁帶,後來又介紹到東南亞唱歌,她很快紅了起來。應該說,她的成功就得益於自己強烈的表現欲。事實表明,機遇偏愛有真才實學又善於表現自己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表現欲有積極與消極之分。兩者的界限就在於自我表現的動機和分寸的把握。如果一個人單純為了顯示自己,壓倒別人,爭個人的風頭,甚至做小動作,貶低別人,突出自己,這種表現欲就失之於狹隘自私,易於令人生厭,使自己成為眾矢之的,那就沒有什麽積極意義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