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教育中,除了溺愛驕縱和嚴苛體罰這兩種極端之外,還有一種不良反應——“心靈施暴”,它嚴重扭曲著孩子的心靈。美國兒童教育專家將“心靈施暴”稱為“看不見的災難”,這是因為“心靈施暴”這種惡果不是馬上就顯露出來,而必須經過較長時間才反映出來。因此它不易引起父母的注意,這種“軟刀子”是殺人不見血的,家長應務必引起重視。
“心靈施暴”常伴隨著程度較低的體罰,其主要表現形式有四種:
表現一:支配,嚴格監控孩子的舉動
父母悖逆了孩子的天性,嚴格地監控孩子的一舉一動,把孩子控製在自己的絕對權力之內,孩子的一切都是父母意誌的體現,孩子不能也不可能有自己的意誌。有些父母圖省力,所以經常使用恐嚇的手段來壓抑孩子的行為,特別是孩子的好奇心。
這種行為的結果,孩子自然被“管”得服服帖帖,成了怯懦的“小綿羊”。
表現二:冷漠,不理睬孩子
不管孩子的個性特點,父母隻要認為孩子“不聽話”或不合自己的心意,就經常給孩子“冷臉”。有這樣一位母親,11歲大的孩子因成績不如弟弟,受不了她的斥責和歧視,後來離家出走到外省農村當“小長工”達兩年之久,直到病重才被通知領回家。對孩子來說,“冷漠”並不比打罵更好受,這是父母應該明白的。
表現三:貶低孩子,使其沒有自尊
父母不顧孩子的實際情況,一律使用成人或“神童”的標準要求孩子。如果孩子達不到他們的要求,動不動就使用侮辱性的語言肆意貶斥,如“蠢豬”、“笨蛋”等。
有這樣一個例子:
一位母親帶小女兒去遊泳,因孩子不敢把頭埋進水裏,就當眾斥責:“每個星期都這樣,你老給我和你爸丟臉。有時候,我真不相信你就是我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