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在兩旁快速的倒退著,碼頭離著越來越近,車窗上倒映著的是我緊張卻迷茫的臉。
老款的雪弗蘭,開車的猶太佬,副駕的妖豔小蜜,和我懷裏那隻帶血的行李包。
包上寫著前主人的名字“丁健”,血跡模糊了筆跡,這又該是怎樣的慘案呢?現在我要去登上一艘船,接替死去的丁健。
或許,故事該從今天早上講起。
地下室的房門被砸的砰砰作響,我坐在**不敢開門甚至不敢出聲,那個白人房東又在催房租了。
陰暗潮濕,一間地下室隔成兩個半間,進門就是床,這就是我的居住環境。我叫蔣平鷗,原本是個大學生,一年半以前,我的女朋友王靜爭取到了出國學習的機會,比她大兩歲的我,放棄了剛畢業就能進入司法係統工作的機會,也來了大洋彼岸。
家裏為了我的一時衝動,借了不少錢費了不少勁。誰知道來了這裏,一切都變了。在這九五年的夏天,我成了盲流,沒有固定工作,住在地下室,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女朋友王靜,半年前就跟著她同學走了,美其名曰和平分手。
我不能這麽回去,我要掙錢!
我天天跟非法移民搶工作,再苦再累也不怕,花了九個月的時間,混過了被業內戲稱為流氓律師的LLM法學位。這個在當地隻要擁有法學學士學位,就可以申請的證書,卻成了我幻想發財的本錢。
當然,我憑著它找不到工作。我每天都去培訓機構門前看一看,那裏有個公示牌,上麵寫著一些與法律有關的工作招聘廣告,以往或許因為歧視,我從未成功過。
房東走後,我又去了公示牌前,我驚奇地看到了一條用中英文混寫的招聘啟事:“特招隨船律師一名,出海八個月,會說漢語,1959年或者1971年生人。”
後麵就是招聘地址,我想,機會來了啊,這肯定是個華人老板,想找個好交流的同胞。二十四歲的我,需要這麽一個機會,賺美刀回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