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一個社會群體之中,一個社會必須有合理的法律、規則與道德標準,以維持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在我們的生活中,大家都習慣於時時處處去尋求一種公道與正義,一旦感到失去了公正,他們就會憤怒、憂慮或者失望,並因此而產生報複與反擊的衝動。
人們常說“世間自有公道在”,但現實的結果是,尋求絕對的公道就像尋求長生不老一樣。我們周圍的世界——不管是自然界還是人類——本身不可能是一個完全公平的世界。鳥吃蟲子,這對於蟲子來說是不公正的;蜘蛛吃蒼蠅,對於蒼蠅來說也是不公正的。美洲獅吃小狼,狼吃獾,獾吃老鼠,老鼠吃蟑螂……
隻要環顧一下大自然,就不難看出,世界上很多現實是無法用公道衡量的。倘若人們強求世上任何事物都得公平合理,那麽所有生物連一天都無法生存——鳥兒就不能吃蟲子,蟲子就不能吃樹葉,世界就得照顧到萬物各自的利益。所以,我們尋求的完全公道隻不過是一種海市蜃樓罷了。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公道,麵對這些不公道,你可以高興,可以怨恨,可以消極視之……但那些不公道現象依然會永遠存在下去。
這裏,我們提出的並不是什麽大儒哲學,而是對客觀世界的一種真實描述。絕對的公道是一個脫離現實的概念,當人們追求自己的幸福時尤其如此。然而,許多人認為,難道生活中就不存在任何正義感了嗎?他們常常會說:
“這是不公平的。”
“如果我不能這樣做,你也沒有權利這樣做。”
“我會這樣對待你嗎?”
……
人們渴求公道,但一旦他們沒有得到公道時就會表現出一種不愉快。講求正義、尋求公道,這本身並不是一種誤區性的行為,但如果你一味地追求正義和會道,未能如願便消極處世,這就構成了一個誤區——一種自我挫敗性行為。當然,這一誤區並不是指尋求公道的行為本身,而是指由於不公道的現實存在而使自己產生的一種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