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控製的目的是以某種方式駕馭風險,有效地完成項目目標。
控製風險的方法
在傳統的風險管理中,有4種控製風險的方法:
·接受。當風險出現時,項目經理不采取任何行動,他們情願接受這個結果。例如,一項任務在關鍵時刻出現意外,延誤了項目完成日期。項目經理對此不采取任何措施。
·吸納。當風險出現時,項目經理與它和平共處。他們並不喜歡風險但還是接受了它。他們采取某種行動控製其影響。例如,項目的預算被砍掉30%,項目經理就減少培訓開支及加班補貼。
·避免。項目經理采取措施避免風險。例如,項目經理也許會做個計劃,避免錯過很好地通過廣告宣傳重要事件的機會。
·轉移。項目經理擔風險。例如,一項特殊任務的完成靠兩個項目同時進行,項目沒按要求完成致使兩個項目一起受罰。
對風險的接受、吸納、避免、轉移是人們對風險采取的態度,但不是問題的根源。解決辦法是做出反應。這樣,對風險的反應就表現為:增加更多的人力、設備、供給及資金;強調直接的利害關係;更換領導及成員;把精力集中在當前的計劃上,忽略長期結果;以獨立的方式控製項目;有太多或太少的靈活性;完成快速定位。
得力的項目經理必須獨自麵對關於風險的基本問題而不是尋求幫助。成功的行動是由於執行了正確的項目管理程序。項目以最低風險有效地完成了目標。
有效駕馭風險
風險的超前行為保證了恰當的項目管理過程,以有效地駕馭風險。這需要在項目還沒太深入時設立適當的程序。項目進行得越久,發現風險的成本就越大(見圖3-16)。這是一項風險處於早期的案例。風險的影響體現在成本、計劃和質量。這樣,有了正確的程序就使項目管理有效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