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是自私的",你聽說過這一觀點嗎?
該觀點是這樣論證的:一個人要求實現個人的利益和滿足自己的需要就是自私,就是個人主義,而任何人都不能沒有個人的利益;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質,世界上不可能有大公無私的人。
上麵的論證運用了這樣一個三段論:凡要求個人利益的都是自私的,任何人都是要求個人利益的,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
詭辯藝術:這個三段論的推理形式正確,但結論錯誤。
根據邏輯規律可判定必有錯誤的前提。這個錯誤的前提不是小前提而是大前提。因為在曆史唯物主義看來,個人利益的滿足是每個人生存和發展的保障,沒有個人的利益,不但個體失去了生存的條件,而且社會也失掉其存在的基礎。
所以,個人利益人皆有之,即“任何人都是要求個人利益的”這個小前提是正確的,那麽錯誤的就是大前提。
大前提錯在何處?就錯在它把“要求個人利益”和”自私”混為一談。因為“自私”或“個人主義”的概念有其確定的涵義,它指的是一種損人利已、損公肥私、把個人利益置於他人或集體利益之上的思想行為。而我們所提倡的“大公無私”中的“無私”,指的是無“自私自利”之私,決不是否定一個人通過合法的誠實勞動獲得正當利益。
可見,一些人在論證"任何人都是自私的”、"不可能有大公無私"的錯誤觀點時,其詭辯手法就在於不加區別地把“要求個人利益"與“自私自利”等同起來,犯了混淆和歪曲概念的錯誤。
思維小故事
怎麽逃跑的
一個夏天的夜晚,瀨戶內海的A島發生了一起盜竊未遂案。竊賊潛入漁業工會的大樓,正欲撬開保險櫃時,報警裝置響了,所以倉皇逃去。報警鈴響是夜裏11點,等附近的人聞聲趕來時,竊賊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