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舊金山市發生了一樁凶殺案,共有6人與該案有關係。他們是:證人、警察、法官、凶手、死者以及執行任務的法警。死者被凶手用槍擊中,當場身亡。證人雖然先聽到死者與凶手口角,繼而又聽到槍聲,但並未親眼見到。等他趕到現場時,凶手已經逃跑了。後來偵破此案,捉住了凶手,判處了死刑。
上麵所說的6個人,姓名為彼得、伊凡、克雷、霍格、麥克、華爾,每個人的姓名,任意排列,不以上述職務為序。
已知:
1.麥克不認識凶手和死者。
2.在法庭上,法官曾向克雷問過關於本案的經過情形。
3.華爾最後見到彼得死去。
4.警察說,“我看到伊凡離開出事地點並不遠”。
5.霍格和華爾彼此從沒見過麵。請推斷與此案有關的這些人的姓名和職務。
參考答案
死者是霍格,法警是華爾,凶手是彼得,證人是伊凡,警察是克雷,法官是麥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