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喜歡以打乒乓球式的快去快回方式來處理交涉,雙方都可以發球,幾個狠狠的快攻後,球賽即告結束,接著便各自去忙別的事情了。而東方人卻喜歡馬拉鬆的車輪戰,問題一個接一個,且非談出個滿意的結果來不可,有時又會像棒球捕手,利用迅速不斷而又毫無意義的虛晃動作來幹擾擊球者一樣,以期把對方弄得暈頭轉向,勞累萬分,隻想快快把事情結束,對結果就不太計較了。以20世紀70年代的巴黎和談來說,一開始越南代表就在巴黎租了一個別墅,簽下為期2年的租約,而美國的代表卻隻在裏茲的旅館,訂下一個按日計算的房間。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耐心,也不認為交涉會拖得很久,即使美國人過去有過韓國板門店談判3年的教訓,仍然不習慣做長期交涉的做法。
事實上,正如越是嘈雜的機器,所獲得的潤滑油就越多。如果能有堅韌的耐心,不厭其煩地把許多問題和資料攪和在一起,讓對方除了必須更辛苦的工作外,還要忍受不斷地轟炸。等他疲勞之餘,正想撒手放棄,而
你卻纏著不放,做地毯式的攻擊,伺機向對方提出“最後通牒”。對方在不勝厭煩的狀況下,更怕淩晨兩三點鍾時,還要為這個問題頭痛,一般都會同意看來還算合理的條件,以徹底擺脫煩惱。
交涉最忌諱的就是息事寧人的怯懦態度,或不識時務的一味逞強挺硬,至於心浮氣躁則更是要不得。有很多事情,不是一時半會兒可以解決的,例如,要找出問題的症結、了解對方冒險的程度、考驗對方的實力、找出對方的弱點、知道對方的要求,或者要改變對方的期望程度等,都需要時間來完成,甚至應該知道對方處在壓力下會做出什麽選擇,這一切都是需要時間的。如果沒有堅強的意誌、毅力,如何能夠達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