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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出口前要字斟句酌

說話是指將字、詞組合成一定意義的句子,通過聲音傳遞給對方,但是“話”的實體還是字眼本身,下麵論述遣詞用句的幾個原則。

1.說話要越簡潔越好

有些人敘述一件事情,為了賣弄才華,極力地修飾他們的語句。用重複的形容詞,或學西方語言獨有的倒裝句法,或穿插些歇後語、俏皮話,或引用經典、名人語錄,使別人往往摸不清他在說些什麽。

有人費了很大的精神,卻使人抓不住話中要表達的重點,縱使文辭再瑰麗也不足取,這是說話與寫文章的不同之處;有人在說話時東拉西扯,缺少組織和係統,也使人有不知所雲的感覺。如果你犯了這些毛病,隻要在說話時記住要說得簡潔扼要就行了。在話未說出口前先打好一個腹稿,然後再按照秩序一一說出來。

幽默大師林語堂曾戲稱:演講要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不僅演講如此,說話也是一樣,簡潔的話語常能讓人有意猶未盡、餘音繞梁之感。冗長乏味的說話不但無趣,還會讓人覺得像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囉囉唆唆,使聽者昏昏欲睡。

2.句子不要重疊使用

有些人會說“為什麽?為什麽?”答應別人一件事,說一個、最多兩個“好”字已經夠了,但有些人卻說“好好好好……”或是說“再見再見”。其實重疊句子隻在特別引人注意或加強力量時才用得著。

3.同樣的詞不可用得太多

有一個人解釋月球上不可能有生物存在這個問題時,在幾分鍾內把“從科學上的觀點來說”一語運用了二三十次,無論什麽新奇可喜的名詞,多用便會失去它動人的價值。王爾德說:“第一次用花來比喻女人的人是最聰明的人,第二次再用的人便是愚蠢了。”人誰不喜歡新鮮,我們雖不必拘泥王爾德所說的那樣,每說一事就要創造一個新名詞,但把一個名詞在同一時期中過多地重複使用,是會使人厭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