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說話也要有學問

不要輕易許諾

不要輕易許諾。傷害一個人很容易,就是許下諾言卻不去遵守。損壞自己的名譽也很容易,就是許下諾言卻不去遵守。

除了極少數故意用諾言來欺騙對方的人外,絕大多數人在許諾時是好心的、真心的。他們當時不存欺騙之心,隻是後來卻因為各種原因,讓自己失信了。其中最常見的原因是客觀因素。

某高校一個係主任向本係的青年教師許諾說,要讓他們中三分之二的人評上中級職稱。但當他向學校申報時,出了問題,學校不能給他那麽多名額。他據理力爭,跑得腿酸,說得口幹,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最後,職稱評定情況公布了,眾人大失所望,把係主任罵得一錢不值。甚至有人當麵指著他說: “主任,我的中級職稱呢?你答應的呀。”而校領導也批評他是“本位主義”。從此,係主任在係裏信譽掃地。

這是一個典型的費力不討好,有苦說不出的失信典型。由此看來,有許多諾言是否能兌現得了,不隻是決定於主觀的努力,還有一個客觀條件的因素。但失信就是失信,不管是主觀原因還是客觀因素,在別人眼裏都是失信。

因此,我們在工作與生活中,不要大包大攬、輕率許諾。許諾時不要斬釘截鐵地拍胸脯,要盡量留一定的餘地。當然,這種留有餘地是為了不使對方從希望的高峰墜入失望的深穀,而不是給自己不做努力打埋伏。

除了客觀因素外,還有一些失信是因為主觀原因。有些人口頭上對任何事都“沒問題”“一句話,包在我身上”,一副大包大攬的模樣;可是,嘴上承諾,腦中遺忘,或腦中雖未遺忘,但不盡力,辦到了就大吹大擂,辦不到就假裝忘記(或許是真的忘記)。這種把承諾視作兒戲,是對他人的不負責行為,最要不得,遲早得為人所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