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專製製度本身就存在著少數人獨攬朝綱和缺乏民眾監督機製的缺陷,決定了貪汙腐敗現象在這種體製下是難以愈治的痼疾。在一個社會體製中,如果存在民畏官,臣畏上,權力高度集中,特權的存在就會成為必然的事情。既然有特權,就會促使人們向往擁有之,在爭奪、攀附的過程中,給腐敗營造了滋生的環境。擁有特權的皇族、宗室、官宦等等,即使不勞作也能享盡榮華富貴,唯一的辦法就是通過特權剝取。
任何一個王朝如想鞏固政權,在對付政治、軍事上的外敵時,也必然要麵臨對待內部“碩鼠”的問題。
乾隆統治期間,中國封建社會已經進入它的後期階段,封建官僚製度的各種痼疾開始暴露無遺,因而,終乾隆一朝,吏治問題始終是一個極其嚴重的社會問題,涉及範圍之廣、牽扯官吏之多、貪汙手段之新、貪汙數量之大,都為以前曆朝曆代所未有。這一嚴重的社會問題不但影響了國家的財政收入,而且由於各級官吏的朋比為奸、欺上瞞下,也導致了在政治上對皇權的離心傾向,並在一定程度上使原來既已存在的各種社會矛盾更加尖銳,對乾隆的統治極為不利。為了加強自己的專製統治,乾隆在政治上加強控製的同時,還以懲治貪官為重點,全麵地進行了整頓吏治的舉措。
乾隆即位之初,推行寬嚴互濟的政策。因而前朝因貪劣有據而被革職的兩千一百多名官員通通被複職,所有官侵吏蝕一概豁免,他們的政治、經濟特權也全部得到恢複和承認;與此同時,對各級官吏的控製也大大放鬆。所有這些,都為吏治敗壞提供了適宜的客觀環境。在這樣的情況下,官場中的不正之風重新興起,地方官吏向百姓多征耗羨,浮收糧米,上級官吏向下級官吏加收多占,下級官吏向上級官吏饋送土宜,地方官吏向中央官吏贈送路費等變相貪汙賄賂的現象皆開始出現。對於這些情況,乾隆早在親政之後不久,便有所察覺,並逐漸加強對各級官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