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英國有一位叫布魯爾的商人,他在一個海邊的鬧市區開了一家小小的書店,並且兼營代客發信的服務。
在一個炎炎夏日的中午,幾個來海邊度假的女士來到布魯爾的店裏,詢問有什麽封套之類的東西。因為這些女士想給遠在他鄉的情人們寫信,信裏的內容是十分隱私的,她們不願意讓人知曉內容。這些女士紛紛要求布魯爾在寄信的同時,為她們加一道“保密措施”。
可是怎樣才能達到這些女士的要求呢?
布魯爾盯著櫃台裏擺放的信紙,忽然靈機一動:“我可以按照信紙的尺寸,做一批帶封口的信封,既攜帶方便,而且也可以保護信紙,一舉兩得!”於是,布魯爾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出了世界上第一批帶封口的紙信封。
1820年,這種信封受到人們的廣泛認可,於是人們就開始批量生產紙信封。
1844年,在英國首都倫敦,工程師設計並且製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糊信封的機器。
我國從1979年開始便規定了民用信封尺寸的標準,並對它進行大力推廣,提倡廣大人民群眾到國有郵政局去投遞信件。
現在,中國的《郵政法》規定:“任何單位及個人私自拆開他人信件,均屬於違法行為”,就這樣人們的隱私權得到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