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劉秀傳

光武之死

劉秀在五十歲以後,身體就逐漸顯得衰弱起來,這和他平年的生活有一定關係,再加上當了皇帝以後,勤力治國休息時間不夠所致。

光武中元二年(公元57)二月,劉秀走完了他人生的最後曆程,死於洛陽南宮的前殿。在劉秀死前,整個國家的形勢相對來說還是較為安定和平靜的。就在他死前不久,“東夷倭奴國王遣使奉獻”,由這裏可以看出帝國的影響已經遠及海外。應該說,劉秀當年匡複漢室的宏願已經實現,他可以死得瞑目!

劉秀在死前曾不遺詔,首先承認自己無益於百姓,可是這恰恰說明其心目中起碼還有老百姓,並明令對自己的後事辦理一定要務從簡省,不但如此,還要求地方官不搞吊唁活動。這種見解和行為取向,在當時封建社會可以說極為難得。當然,遺詔中讓“刺史及二千石長吏無離城郭”,這裏麵還含有穩定局勢的意味在內。

太尉趙熹典辦劉秀的喪事,熹字伯陽,南陽宛(今河南南陽)人,少有節操,以信義著名。曾事更始,後來參加昆陽之戰,因戰功封侯。最後歸於劉秀,曆官縣令、太守、太仆,並於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拜大尉。他主持劉秀的喪禮,很有特點。史載:

是時藩王皆在京師,自王莽篡亂,舊典不存,皇太子與東海王等雜止同席,憲章無序。熹乃正色,橫劍殿階,扶下諸王,以明尊卑。時藩國官屬出入官省,與百僚無別,熹乃表奏謁者將護,分之它縣,諸王並令就邸,惟朝哺入臨。整禮儀,嚴門衛,內外肅然。

從這裏可以看出,趙熹針對當時舊典不存、尊卑不明、秩序混亂的狀態進行了有效的整頓,使整個喪禮按照封建倫理應有的規範,一切都井然有序而行。

一方麵是劉秀的喪禮;另一方麵則是太子劉莊“即皇帝位”的大典。按照當時的慣例,劉莊的生母皇後陰麗華被尊為皇太後。在封建社會,集權時代最高權力交接之際,這種時候是最容易出亂子的時候。雖然劉秀廢立皇後和太子的工作完成得相當順利,過渡工作也相對平穩,但最後還是出了點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