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處理國家大事、駕馭文武臣僚的重要手段,就是信賞必罰,恩威並用。宋太祖命令王全斌、曹彬等人率軍進攻後蜀,臨行前,太祖對各位統帥說:“凡攻克城寨,隻需把兵器、糧草封存起來,錢帛全部分給將士,我想得到的,隻不過是百姓和土地罷了。”並再三告誡軍隊所到之處,不得毆掠吏民,焚**廬舍,剪伐桑朽,開挖丘墳,違反者以軍法處置。然而除了曹彬等率領的水路軍隊外,王全斌等人率領的陸軍各部,並沒有按太祖的規定去做,他們日
器夜狂歡唱飲,不理軍務,縱情聲色,讓部下掠奪女子和財貨,蜀人苦不堪言。曹彬多次要求班師歸京,王全斌等人持不同意見。宋太祖從各種渠道了解了王全斌等人曹彬的惡劣行跡,乾德五年(967)正月,同時召回統軍將領。王仁贍在接受太祖責問時,曆數請將過失,但他承認:“清廉畏謹,不負陛下任使者,惟曹彬一人耳。”曹彬一向忠於職守,這次又獨自保持清潔廉政的本色,於是宋太祖決定對曹彬優加獎賞,封曹彬為宣徽南院使、義成節度使。曹彬到朝廷辭謝說:“征討後蜀的將領都獲罪,唯獨我受獎賞,我怎麽能心安呢?我不敢接受陛下的獎賞。”宋太祖回答說:“你有功無過,又不驕傲自大。如果你真犯有一點過失,王仁贍難道會替你隱瞞嗎?懲惡勸善,賞功罰罪,是國家必須執行的法典,你就不用推辭了。”太祖在獎賞曹彬的同時,命令中書調查王全斌等人殺戮降兵、掠奪人口財貨激起變亂的罪狀。王全斌等人對自己所犯下的罪過供認不諱,經過京城文武百官裁決,王全斌等人罪當大辟。太祖考慮到他們曾經為平蜀立有戰功,特地從輕處罰,王全斌貶為崇義軍節度觀察留後,王仁贍貶為右衛大將軍,崔彥進貶為昭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宋人呂中評論說:“我太祖之興,其用兵行師、伐叛吊民,尤切留意於賞罰之際。王全斌、曹彬,平蜀將帥也,曹彬有功無過,則擢用而不疑;王全斌貪恣致亂,則貶降而不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