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以前,大清定製,皇帝生前不立皇太子。這是由八旗製度下的八旗旗主聯合議政體製決定的。八旗製度是後金和清初的國體。在中央,八旗旗主擁有較大的權勢。旗主們聯合議政的機構是議政王大臣會議,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由於努爾哈赤締造八旗,德高望重,輩分高,得到子侄等的一致擁戴,穩居汗位。此外,所有旗主都是兄弟,權勢均等,誰的權勢高過眾人,違背“共議”和“均分”原則,誰就遭到反對。在這種政治體製之下,不能預立太子,隻有皇帝死後,由八旗旗主公推新君。
康熙皇帝的曾祖父努爾哈赤,生前兩次試圖立太子,均遭失敗。第一次是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在組建八旗過程中,他任命長子褚英代己執政。褚英以嗣子身份幫助父親主持國政,裁處政務,權力高出於五大臣和眾兄弟。他又堅決反對重新瓜分人口、牧群和財物,也就是反對擴編八旗,因而遭到眾人反對,努爾哈赤隻好廢掉他的嗣子身份,並加以監禁。因其不肯認罪,最後不得不處死。第二次是萬曆四十八年,後金天命五年(1620),建立八旗之後,立次子代善為嗣汗。因有人向嗣汗諂媚,引起諸弟不滿,努爾哈赤又將立代善為嗣汗一事作罷。此後即未預立太子。
老汗死後,由諸王、大臣議立新汗。隨著各旗實力均勢的破壞,諸王、大臣議立新汗往往受實力的左右。也就是說,爭奪汗位的勝負主要取決於實力的較量,優勝劣敗。努爾哈赤死後,四貝勒皇太極因獨掌兩白旗(後改兩黃旗),並得到其兄大貝勒代善的支持,在汗位爭奪中獲得勝利,被立為汗(1636年稱帝)。皇太極死後,其弟多爾袞本有條件繼立。但兩黃旗大臣堅持新帝必須由太宗諸子中選擇,最後達成妥協,擁立太宗幼子福臨為皇帝,皇叔多爾袞和濟爾哈朗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