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忽必烈逐漸形成了寬仁厚重的性格,與曆史上那些性格暴躁、喜怒無常的皇帝相比,忽必烈的性格是比較溫和的,他從不因喜悅和偏愛而賞賜一個無功者,也未曾因發怒亂殺一人。他對社會各個階層的人物都具有一定的同情心,因此,特別在用刑上十分慎重。
忽必烈對管如德說:“朕治天下,重人命,凡有罪者必令麵對再四,果實也而後罪之,非如宋權奸擅權,書片紙數字即殺人也。汝但一心奉職,毋懼忌嫉之口。”
忽必烈是如此說的,也是如此做的。他在殺盧世榮和桑哥之前,都曾召集大臣和盧世榮、桑哥論辯,諸事落實之後,方才殺之。
桑哥當權,最受忽必烈愛幸之時,程钜夫曾上書彈劾桑哥,桑哥怒不可遏,羈留程钜夫,“奏請殺之,凡六奏,帝皆不許”。忽必烈未因為愛幸桑哥而按他的話去亂殺人。
忽必烈對宰臣說:“朕或怒,有罪者使汝殺,汝勿殺,必遲回一二日乃複奏。”史家對此話十分感慨,謂“斯言也,雖古仁君,何以過之”。確實,忽必烈為了避免亂殺無辜,想盡了辦法,其慎刑仁恕之之例比比皆是。
李壇叛亂,忽必烈追究其事時,發現某些漢人曾同李壇往來,也意識到其中一些漢人極力反對蒙古人的統治,他控製住了自己的感情,隻殺了與李瓊叛亂有關的王文統,其餘佯作不知,不做任何處理,沒有把事情擴大化。
阿合馬事件發生以後,他看到了其中漢人反對色目人以致反對蒙古統治的跡象,但他也沒有把事情擴大,僅殺了王著、高和尚、張易等人,其餘不加追究。
其後的盧世榮事件、桑哥事件,忽必烈處理得也很慎重,沒有擴大化。就連南台禦史上章請求忽必烈禪位於皇太子真金之事,忽必烈也未予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