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拱手把北京城讓給了八國聯軍。八國聯軍,進入北京後,把北京變成了火海,變成屠場。凡是義和團活動過的地方,無論是王宮府第,還是尋常人家,一律放火燒光。到處殺人、搶劫、**婦女,掠奪財務,其數量無法統計,真是罪行累累,罄竹難書。北京又一次遭了“洋劫”。
苟且偷安的慈禧,逃到西安後,驚魂甫定,立刻發布詔書,提出“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賣國方針。此時,她心如油煎,度日如年。
她日夜盼早些簽訂和約,隻有簽訂了和約,她才能夠回京。她時刻擔心著簽約,她倒不是心痛割地賠款,而是害怕洋人提出在條約上寫明她是罪魁禍首,要求對她懲辦。她接二連三催促李鴻章、奕助盡快同洋人談判。
可是,洋人卻不急於談判。原因是列強之間為了爭奪利益矛盾重重,他們要在調整好關係之後再來共同對付中國;另外,侵略者們都想乘機盡可能地搶劫更多的財富,竭力把談判的時間往後推遲。直到十一月,洋人才提出十二條議和大綱。
當慈禧在西安接到這份議和大綱時,她迫不及待地翻閱洋人提出的懲辦支持義和團的官員名單。當她最後確認這份名單中沒有自己的名字時,她那顆提著的心才落了底。刹時間,她欣喜若狂,禁不住手舞足蹈。她立即頒發了一道上諭,感激涕零地向洋人賠罪。露出了一副屈辱賣國的奴才相。她在這道上諭中說:“現在這個議和條件,不侵犯我國的主權,不割我們的土地,一想到各國對我們這樣原諒,真痛恨過去的愚昧殘暴不識好歹。事後回憶起來,真是又慚愧又恨自己!”同時,還在上諭中表示: “一定要把我國的所有物力財力都拿出來,隻求同各國建立友誼,博得各國歡喜。”
李鴻章和奕助遵照慈禧的旨意,於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同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西班牙、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荷蘭、俄國簽訂了投降賣國條約,因為光緒二十七年是辛醜年,曆史上稱這個條約為《辛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