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明成祖傳

遷民燒荒

內遷邊境蒙漢居民,是明初防止北元侵擾的重要措施。洪武初,明軍北上,長城內外蒙漢居民大批降附。其時故元政權退居塞外,時窺中原,如何處置邊境降民,關係到明政權的鞏固。洪武四年,中書右丞相魏國公徐達奏: “山後順寧等州之民,密邇虜境,雖已招集來歸,未見安士樂生。恐其久而離散,已令都指揮使潘敬、左傳、高顯徙順寧、宜興州沿邊之民,皆入北平州縣屯戍,仍以其舊部將校撫綏安輯之。”明人尹耕說“元主雖奔,遺孽數出沒,且斥埃未立,保聚為難”,因而“部徙吏民於內郡”。

明軍初定天下,無力控製邊外之民,又要防止其為北元所乘,徙民亦是不得已之舉。從洪武四年(1371)起,陸續將邊地居民大量遷往內地。四年六月, “徙北京後之民”,又徙“沙漠移民”;洪武六年(1373)八月徙朔州之民;九月徙山西弘州、蔚州、定安、武、朔、天城、白登、東騰、豆州、雲內等州縣民;十一月徙綏德、慶陽之民。

起初,朱元璋主張對歸附的蒙漢等人民就地安置,他說: “凡治胡虜當順其性。胡人所居習於苦寒,今遷之內地,必驅而南,去寒涼而即炎熱,失其本性反易為亂。不著順而撫之,使其就歸邊地,擇水草孳牧。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

然而, “遺胡殘虜遍郊原,已去而複來,既離複合”,歸附者與未附者錯縱居住,朱元璋很快就改變了主意,多次下令“塞外夷民,皆令遷入內地”,對逆命者,用兵剿除, “勿容再聚”, “地方人十分要打**得乾淨”。

朱棣承認邊民內徙的現狀,有韃靼歸附者也往往遷之而南。比如,永樂七年(1409)九月庚午朔,朱棣命令甘肅總兵官何福說: “韃靼伯克帖木兒等部屬至甘肅,且勿給田土,俱令來北京扈從,漸漸移之南行,散處於便宜畜牧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