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井下白骨,法醫通過屍骨檢驗提供了部分信息:
受害者係女性,年齡在二十五歲至四十歲之間,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其左側肋骨有骨折,推測為凶手將受害者暴力拖曳下井造成的,除此之外,包括顱骨、頸骨等部位並無明顯傷痕。
結合受害者身上所穿衣物以及包裹屍骨所用麻袋上的大量血汙痕跡,推測受害者很可能被利器所傷,刺破髒器導致大出血而亡。
至於死亡時間,結合井下的陰冷環境以及屍體完全白骨化,推測受害者的被害時間在一年半以上。鍋爐工李如彬也表示,他在兩三年前曾經下井檢查過管道,當時並未發現屍骨。因此,受害者的被害時間在一年半以上,三年以下。
另外,法醫也向我們展示了他在井下白骨身上剝離而下的衣物,一件普通長袖襯衫,一件胸罩,一條滌綸長褲,一雙涼鞋,基本可以確定受害者的死亡時間在夏天或者初秋。
老隊長注意到受害者襯衣領口和袖口的扣子全部被扣住了。
我問:“王隊,這有什麽問題嗎?”
老隊長摸了摸衣領口的那枚扣子:“通常情況下,除了打係領帶的需要,人們不會將這枚扣子也扣住。當然了,也有少部分人有這種穿衣習慣。”
我問:“您懷疑這枚扣子是後來被扣住了?”
老隊長點頭道:“從領口和袖口的扣子分析,很可能是凶手在殺人之後,為受害者整理了衣物。”
我表示不解:“既然都殺人了,何必再整理衣物呢。”
老隊長分析道:“有些凶殺案中,凶手在殺人之後會為受害者整理衣物,通常都是愧疚心在作祟,他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為受害者做一點事情,緩解內心的不安。當然了,僅僅就是我的猜測而已。”
另外,法醫還在長褲口袋裏發現了一個皮夾,裏麵隻有一些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