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三四天我都聯係不上蔚彬。所幸的是那位駱太太也沒再來過店裏。
這天晚上,我隨雲峰去參加一個商業聚會。因為主辦方一再要求攜帶女眷,要不是他軟磨硬泡我一般不會來。這樣的聚會說白了,就是男的暗裏比較實力,女的則多半是攀比珠寶服飾,恨不得把她們男友或者夫家全部的家底都拿出來炫耀一把,不過是一場權財的較量。所有參加的女人,都像是任男人們擺闊的傀儡娃娃。
看到那一群貴婦淑女,我沒來由地覺得無趣,覺得她們一個個精致得就像我店門口擺放整齊的塑膠模特。可是現在,我也不幸被扯到了這一堆人裏,並不比她們強多少,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雲峰非常不滿意我今天的裝扮。我沒有穿他買的CHANEL洋裝,隻是套了一件我自己設計的旗袍。月白色,胸前繡著幾葉翠綠的蘭草,一雙款式簡單的高跟鞋,就連配飾,也隻是一個糯冰種飄花手鐲及耳上的珍珠耳釘。他剛看到我時就皺緊了眉,直至現在還悶悶不樂,獨自端了一杯雞尾酒跟同行敘話,把我晾在一旁。
正好我也樂得清閑,以往也不是沒有陪他參加過這樣的聚會,通常整個宴會,都是他在不停地介紹他的商業夥伴,每次聚會結束,弄得大家都不開心。他總是怨我對人不夠熱情,太過清高。這是我們之間磨合了三年都無法消除的障礙,誰都不肯屈就對方。想到兩人之間越來越疏離的關係,我不禁想,自己是不是該退一步?張愛玲可以為愛情卑微地低到塵埃裏,我隻退一步都不可以嗎?
看著他在人群裏穿梭,如魚得水,我的臉上掛著禮貌的笑意應付往來的男男女女,但努力地想找到自己發自肺腑的弧度,真的好難。突然發現,能陪他來就已經是我最大的讓步了,為什麽他始終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