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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家酒吧裏,我絕對是個被人看不起的窩囊廢。
每天我帶著為數不多的鈔票,在角落找一張桌子坐下,要一杯最便宜的啤酒,慢慢喝,喝一晚上。淩晨兩點就把打烊的時候,我才離開酒吧,步行回女朋友家。隻有在那個時候,女朋友結束一天生意,我才能回她的房間裏好好睡上一覺。而第二天中午,我起床後,女朋友又會給我幾十塊錢,讓我再到酒吧裏混上一天日子。
我是個吃軟飯的,這讓我很是難受。
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雖然女友說過,等她賺足了三十萬,就和我一起回老家,開家小賣部,但我們在城裏待了那麽多年,卻始終沒存到這個數。
我忍不住摸了摸額頭上的那道傷疤,不禁悲從心來。
三年前,我從鄉村來到這座城市,當時女友說她在一家餐館裏端盤子。還記得那天是女友的生日,我想給她一個意外驚喜,並沒說自己會來,隻是提前找她要來詳細的地址,說要讓快遞公司給她寄一份生日禮物。
我那天來到女友給的地址,站在防盜門外敲了敲門,門內響起女友的聲音,問是誰敲門。我回答,說是快遞公司的。女友卻在門內大聲說,讓我過半小時再來。
我猜,大概女友得在屋內換好衣服化好妝再開門吧,於是我坐在樓道裏,足足等了半個小時,終於等到女友打開了防盜門。
我正要站起來,卻看到門內走出一個男人。女友站在那個男人身後,手臂挽著手臂。
我當時就氣壞了,衝上去想揍那個男人。女友也看到了我,她嚇得滿臉煞白,卻閃身站在那個男人身前。我放下了緊握的拳頭,而那男人卻使勁朝我推了一下,然後拔腿就跑。我在樓梯上滾了幾圈,額頭正好砸在樓道旁的鐵扶手上,綻出一條長長的血縫。我滿臉是血,站起來想追那個男人,但他早已跑得不知所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