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得去找那個男人了!
沈言的腦海中,閃過一道熟悉的身影,如今,隻有那個男人,可以幫自己度過這道難關了。
畢竟是當街殺人。
有那麽多雙眼睛看見。
罪名可不小。
唯有那個男人可以幫自己化險為夷。
想到這,沈言對趙穎說道:“你先回屋去歇息吧,我出去一趟。”
說完,轉身就離開了。
看著沈言離開的背影,趙穎眼眸中閃過一絲困惑,但她明白,眼下這個節骨眼,自己也幫不上什麽忙。
隻能聽從沈言的叮囑,回屋去了。
離開祝府。
沈言去了燕王府。
在得到門口護衛的通傳後,沈言很順利的就見到了燕王朱棣。
對於沈言的到來。
朱棣略微有些意外,他知道,自己與沈言一樣,都屬於無事不登三寶殿。
沈言來找自己。
那肯定是遇到些什麽棘手的事情了。
“找本王何事?”
朱棣問道。
沈言沒有隱瞞,把當街殺死巴什的事情給說了出來。
在聽完沈言的訴說,得知來龍去脈,朱棣眉頭一皺,說道:“你說你當街殺死了一個草原部落的人?就憑你?”
朱棣眼神中充滿了質疑。
他知道沈言不是練家子,麵對一個草原部落的壯漢,沈言怎麽可能打得過呢?
“靠這個!”
沈言從懷裏掏出一把手槍。
“這是何物?”
看著造型短小,外觀精悍的手槍,朱棣一臉不解。
“手槍!”
沈言解釋道:“類似於火銃,但是比火銃威力更大,也更加精準,火銃是填裝一發打一發,我這把手槍,能裝填七發子彈,可以連續打七發!”
“這是你搗鼓出來的?”
朱棣心生好奇,拿起桌上的手槍,細細把玩著,眼中閃過一絲亮光。
“是!”
沈言點頭承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