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五點,劉連旭一個人來到副局長辦公室,敲了門,那天恰好是主管副局長值班。
分局的副局長有7位,加上政治處。分局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找他們簽字。簽字是件恐怖的事,心情好的會立刻簽,心情不好的,會逼你回去重新修改,他動動嘴,你的1個小時時間就沒了。
沒有特別的事情,偵查員絕對不敢輕易進這屋。
這位副局長過去是實打實的問人好手,但他和劉連旭素不相識。劉連旭開口前,他正睡眼惺忪地坐在那兒,聽說有位嫌疑人想見自己,罪名還是毆打警察,他的眼神裏逐漸有點光亮。
他沉吟了一會,臉上沒有表情。他知道,一個普通民警要做出這種請求需要多大的勇氣。
“非得我去嗎?”
“麻煩您了。”
劉連旭想,還好自己不是隊長,級別的差異,反倒讓副局長不好拒絕。
果然,副局長開始穿衣服了,“就這一次。”
劉連旭不好意思地說希望他穿上警局的白襯衫。他笑了,“你丫不是給我挖坑呢吧。”他還是穿上了便服。
鐵人見了副局長,仔細打量一番,還是不敢相信:“你是真的副局長嗎?”
“你說呢。有人敢裝嗎?就他們幾個?”副局長嘿嘿一笑。
老田在旁邊用手指頭敲著他的腦袋說:“這要是在你們老家就是市局副局長,你丫傻逼還不撂呢啊!”
鐵人手足無措地一笑,說這回行了,然後就開始向這個他見過的最大的官兒訴苦,說他當年那起入室搶劫判重了,那根本不是搶劫,是盜竊,扔下電視機砸了事主的腳都是意外,不然也不會有今天的事。
劉連旭趕緊攔下話頭,說以前的事算了,今天這個事肯定讓你得到公正處理。
“我們絕對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老局長說道。
在意識到副局長也不能給他帶來什麽好處後,鐵人最後的要求是希望副局長給他上根煙。